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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 |
信息名称: |
华润燃气事务公开之收费标准 |
索引号: |
EQBI0-E0400-2008-001 |
发布机构: |
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|
文件编号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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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成日期: |
2008-3-20 |
发布日期: |
2008-3-24 |
内容概述: |
对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各项服务的收费进行了规范的描述 |
公开内容 |
一、上门服务费 10.00元/次
1、应用户要求上门服务。
2、含检查、修理、试点火及人工费,若确需更换材料的材料费,按成本价另收。
3、新开户用户(一年内)、修理后用户(半年内)点火后不收费(人为损坏除外)。
二、校表费 10.00元/次
确因计量失准,退还校表费。
三、燃气热水器安装费 70.00元/只
材料按实结算。
四、补办IC卡费 10.00元/张
因用户遗失。
五、燃气表移、添、改 35.00元/次
室内移、添、改,若与用户安装燃气表同步,不另收取人工费,材料按实结算。
室外移、添、改由燃气公司根据用户情况提供工程决算。
六、新用户开户费
普通表 235元/户
IC卡智能表 595元/户
七、短期停用气封表费 免费
由于用户短期停用气,应用户要求,上门封表,不收任何费用。
八、恢复使用费
1、正常使用 20元/次
①、含上门服务费、材料费、点火及检测费用(不包括表具)等。
2、有违章情况 250元/次 情况分别为:
①、原已封燃气表有人为因素损坏,按照成本价格收取更换费用。
②、有窃气情况的应补收窃气费。
补收窃气费=用气设备铭牌标定的额定小时耗气量(M3)×2小时×窃气天数×燃气单价(元/M3)。
注:
本表所列项目标准适用于居民生活用气,非居民生活用气的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,双方协商以协议或合同的方式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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